小米严正辟谣:目前SU7车型投保服务平稳正常,网传信息严重失实!已向公安机关报案
2025-04-08 07: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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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诈骗虚拟财产也要被追责
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
虚拟财产被骗后迟迟无法追回,16岁男孩为挽回损失,竟模仿骗子的方法,购买不同的QQ号实施诈骗。
16岁的小林(化名)是一名在校学生,平时比较喜欢网络游戏,常通过社交平台购买游戏装备。一天,他在一个游戏QQ群中被陌生人以“高价收购账号”为由骗取游戏账号,损失价值约1万元的虚拟财产。小林报警,但因犯罪嫌疑人身份难追溯,案件迟迟未破。为挽回损失,小林竟模仿骗子的手法,购买不同的QQ号扮演“买家”和“担保人”,骗取被害人游戏账号和密码,并将账号在游戏交易平台上出售,所得款项用来挥霍。同时,小林还假扮“担保人”,主动联系被害人,表示支付担保金后可以提前放款,但小林收到被害人支付的担保金后,便将对方拉黑。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警,警方通过交易记录锁定小林。
经查,小林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,但因小林是未成年人,案发后第一时间退赃并赔偿被害人损失,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,具有“初犯+悔过+赔偿+谅解”等情节,银川市兴庆区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办案检察官提醒,民法典规定,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,游戏账号、装备等虽为虚拟物品,但其通过玩家投入时间、金钱获得,具有经济价值,交易中若遭欺诈,可依法维权。同时,刑法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此案中,小林骗取他人游戏账号进行出售并获利,该获利金额可以认定为是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,计入诈骗数额。
来源:宁夏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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